近年來,寧波市局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平安中國建設的重要論述精神,按照“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舉”的要求,緊盯基層平安建設薄弱環(huán)節(jié),高質量開展基層平安藥品建設活動,以“微治”促“共治”,積“小安”為“大安”,不斷提升本地區(qū)基層平安藥品建設整體治理水平。2021年、2022年獲得藥品安全“遏重大、降較大”平安專項工作考核全省一類地區(qū)第一名,2023年獲得藥品安全“遏重大、降較大”平安專項工作考核全省一類地區(qū)第二名,2024年省對設區(qū)市平安考核藥品領域零失分。
一、完善組織體系+責任壓實,推動基層平安藥品建設高位布局。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始終把平安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不斷完善“一把手負總責”的全市系統(tǒng)平安建設組織體系,成立由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基層平安藥品建設工作指導小組整體謀劃部署開展基層平安藥品建設。各區(qū)(縣、市)局、功能區(qū)分局(以下簡稱各縣局)按照逐級負責、齊抓共管治理模式,明確基層平安藥品建設工作相關科室、市場監(jiān)管所的職責和任務,將工作具體落實到人。二是落實黨政同責。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出臺《關于改革和完善市域藥品安全治理與高質量發(fā)展體系的實施意見》《寧波市黨政領導干部及部門藥品安全責任清單》,推動落實藥品安全黨政同責。積極發(fā)揮藥品安全委員會統(tǒng)籌協調、督查考評作用,強化跨部門工作協同。三是明確任務目標。市局每年制定年度基層平安藥品建設實施方案,提出年度目標,明確任務對象、工作目標、實施步驟、監(jiān)督責任落實及工作要求,將基層平安藥品建設工作層層分解,工作職責落實到各處室、各單位,確保將平安藥品建設工作與業(yè)務工作同部署、同指導、同落實。擰緊各級“責任鏈條”,把基層平安藥品建設工作納入到對各縣局的工作評價當中,對基層平安藥品建設工作做到獎優(yōu)罰劣。
二、精心組織實施+點位培育,夯實平安藥品建設基礎工作。一是細化工作指標。結合“平安寧波”建設實際,制定《基層平安藥品建設工作評分細則》《平安藥店建設標準》,為基層平安藥品建設工作提供綱領性的指導文件。二是精選引領典型。以“發(fā)案少、秩序好、服務優(yōu)、群眾滿意”為立足點,按照“可學習、可復制、可推廣”的原則,培育選樹平安藥店。2021年以來,已建設市級平安藥店147家,并在全市每個街道(鎮(zhèn)、鄉(xiāng))(共156個)建設有1家以上縣級平安藥店。通過典型的以點帶面,帶動基層平安藥品建設整體水平提升。三是加強業(yè)務指導。一方面市局對全市建設推進情況,特別是重點部位進行明查暗訪,組織開展查問題、查隱患和補漏洞、補短板的“兩查兩補”活動。另一方面各縣局加強對平安藥店負責人、管理人員以及從業(yè)人員的指導培訓,強化藥品經營者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意識和誠信自律水平,推動業(yè)務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提升。
三、聚焦閉環(huán)管控+宣傳引導,營造平安藥品基層建設良好氛圍。一是加強督查暗訪。面對全市105000多家藥械化經營使用單位,每年下撥專門經費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開展風險隱患暗訪,加大對零售藥店、小診所、美容院等主體單位的安全監(jiān)管,對發(fā)現的風險隱患及時督促整改落實,實現全過程閉環(huán)處置。2021年以來,共對3356個點位開展走訪,發(fā)現隱患點位數1713個,問題發(fā)現率51.04%。二是提升執(zhí)法效能。組織開展“藥劍”行動、“利刃”行動,全面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深入排查整治風險隱患,嚴懲重處違法違規(guī)行為,2021年以來全市共查處藥械化案件3762件。推進“三小”藥品安全專項治理,積極落實上級部署要求,截至5月底,摸排“三小”單位8247家,并全覆蓋進行宣貫和指導。三是廣泛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介和宣傳工具,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藥品安全宣傳,做到“報刊有文字、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網上有內容”,通過全域宣傳、全媒展示、全員發(fā)動,使平安藥品知識人人皆知,基層平安藥品建設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