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啟動牙膏產品備案信息平臺
根據《辦法》規(guī)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陜西省國產牙膏備案人應當在牙膏上市銷售前,向陜西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備案。牙膏備案人通過登錄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政務服務網站提交其具備相應能力的有關資料進行用戶注冊(用戶注冊具體操作可參照https://hzpba.nmpa.gov.cn/YHGL/gcygbasp.html)。用戶注冊成功后,牙膏備案人應當提交相應的備案資料進行牙膏產品備案。備案資料的要求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
陜西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將依據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對申報備案的牙膏產品開展備案資料整理工作,符合要求的,自備案資料提交完成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產品備案有關基本信息予以公開,供社會公眾查詢。國產牙膏備案公示查詢網址https://hzpba.nmpa.gov.cn/ygcx/。
二、開展已上市牙膏簡化備案
在《辦法》《規(guī)定》正式施行之前,已經具有一定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歷史,對未發(fā)生質量安全相關事件、能夠充分證明具有安全使用歷史的已上市牙膏產品,可以開展簡化備案。牙膏備案人可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間,通過備案平臺按要求提交簡化備案資料進行備案。
完成簡化備案后,牙膏備案人應當于2025年12月1日前,按照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要求,整理完成相應的產品備案資料。首批產品上市銷售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前的,產品備案資料可由備案人留檔備查;首批產品上市銷售日期在此后的,備案人應當通過備案平臺提交完整的備案資料。
三、規(guī)范牙膏產品標簽標注
簡化備案的牙膏產品,標簽標注的內容符合《條例》《辦法》和《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要求,僅標簽標注的格式等需要進行規(guī)范調整的,可以在簡化備案時使用已上市的銷售包裝標簽,并在2024年7月1日前按要求完成產品標簽更新。除僅宣稱具有清潔功效的外,簡化備案的牙膏產品,還應當于2025年12月1日前,通過備案平臺上傳并公布產品功效宣稱依據的摘要。
四、其他未盡事宜
按照《條例》《辦法》《規(guī)定》《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和《公告》等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
特此通告。
陜西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